欢迎来到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信息

返回上一页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1 阅读次数:1385次】


 

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高位流行,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活动的保障工作,巩固拓展防控成果,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稳妥开展,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活动安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现场开评标准备工作注意事项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有序开展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请招标(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在进入交易中心时提供行程码、健康码。

    二、场内疫情防控工作注意事项

   有关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修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进行,应特别注意:

   (一)交易各方主体应指派无疫情重点地区(郑州、南京、张家界、瑞丽、宿迁、扬州、淮安、厦门、株洲、湘西、绵阳、成都、大连)旅居史、接触史,近期无出现发热(≥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现场交易活动,所有进场人员均须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本人身份证入场核验后,方可进场,办理业务时应配合各工作人员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询问。

   (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对进入开评标厅人员检测体温,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询问近14天内是否有疫情重点地区(郑州、南京、张家界、瑞丽、宿迁、扬州、淮安、厦门、株洲、湘西、绵阳、成都、大连)旅居史或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近期有无出现发热(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填写《开(评)标人员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1)及《招标人开评标情况说明》(详见附件2)。

   (三)所有在场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分散等候、隔空就坐,业务办理完毕立即离场。人员较多时,应服从县交易中心人员分流安排,自觉维护良好秩序。

   (四)评标区、监控室进场人员要主动配合县交易中心做好登记。防疫信息要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如出现隐瞒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1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