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文化建设督查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17-07-27 阅读次数:1491次】
1、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廉政文化活动开展情况,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要及时通报,并督促落实。
2、廉政文化建设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市交易中心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一并进行,由市交易中心年度目标考核组开展考核工作。
3、考评结果及时汇总,并列入科室及个人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对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取得成效突出的,要进行表扬,并作为职务晋升和评定年度先进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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