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1 阅读次数:1095次】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预财[2019]4号文要求,自2019年8月1日起 ,在修武县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也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
2019年8月1日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预财[2019]4号文要求,自2019年8月1日起 ,在修武县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也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