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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优化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3 阅读次数:980次】


各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

为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切实减轻市场主体投标压力,依据国务院、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即日起,进一步优化进入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2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所有投标保证金

二、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以外的所有中标候选人保证金。

三、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30日内签订合同并将合同相关信息上传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四、若在公示期内,收到相关部门质疑、投诉,涉及投标保证金将暂缓退还;若中标合同无法在法定时间内签订,招标人应及时将异常情况报送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缓退还保证金,未能及时报送的视为已签订中标合同,将在法定时限(30日)期满后2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