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受修武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丰收路、幸福路交通设施恢复增设及信号灯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丰收路、幸福路交通设施恢复增设及信号灯改造项目
交易编号:修交易(2018)CG010号 采购编号:XWCG2018-001号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丰收路、幸福路交通设施恢复增设及信号灯改造项目(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供货期:20日历天(完成设备的供货和安装);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纪要及补充的所有内容。
三、招标公告日期及媒体:
公告日期:2018年2月9日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3月15日
评标地点: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
评 委:陈玲玲、吴菊霞、张本举、陈喜梅、刘爱民
五、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新乡市新星交通器材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壹佰贰拾肆万柒仟零陆拾元整(124706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杰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壹佰贰拾捌万捌仟捌佰柒拾伍元整(1288875.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恒驰交通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壹佰叁拾万零陆仟叁佰伍拾元整(1306350.00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修武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782862000
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5839175196
七、监督部门
修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718895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留存),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修武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