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修武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其“修武县公安局设卡警用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修武县公安局设卡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XWCG2017-043号 交易编号:修交易(2017)CG047号
三、采购内容:手持身份证阅读仪、录音笔、搜索灯、指纹采集仪、酒精检测仪、反光背心、停车示意牌、移动红绿灯、便携式路障、反光锥桶、LED检查牌、臂盾牌、喷雾器、声波驱散器(便携式)、电击抓捕手套、快速折叠梯、防暴盾牌、防暴头盔、防刺背心、防弹背心、防弹头盔、防刺靴、T型拐、警犬训练设备、地下金属探测仪、专业数码摄像机。
四、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9月14日
开标地点: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修武县云台大道与华芳路交叉口西南角产业集聚区办公楼四楼)
评标专家名单:周建兴、李庆园、张战军、汤永利、姜桦
五、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大立警用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38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众安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5565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芬格华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60000元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修武县公安局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391-713651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15838937129
八、监督部门
修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7188950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修武县公安局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