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海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修武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修武县丰收路与新济高速修武东站交叉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修武县丰收路与新济高速修武东站交叉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交易编号:修交易(2016)CG120号 采购编号:XWCG2016-238号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共分 2 包,
第一包:信号灯、信号机、标志杆等。
第二包:电警抓拍摄像机、电警高清镜头、LED补光灯、智能交通终端管理设备、红绿灯信号检测器等。
2、交货及安装期:10日历天
3、质保期:三年
四、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0日
五、谈判会时间:2016年12月29日9时00分
谈判会地点: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2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赵军良、侯金霞、朱瑞卿
六、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第一包:
拟成交单位:河南省新乡市新星交通器材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元)
第二包:
拟成交单位:焦作市威视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肆拾陆万伍仟元整(465000.00元)
七、成交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修武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13513825657
代理机构:焦作市海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5938198357
九、监督单位:
修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1-7188950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修武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焦作市海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