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司法援助保险采购项目
二、交易编号:修交易[2019]CG-063号 采购编号:2019-jjzx75
三、原公告日期:2019年10月15日
四、原公告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变更内容
(一)、原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中 “3、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缴纳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缴费凭证);”
现变更为:“3、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缴纳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缴费凭证);”
(二)、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一部分 综合说明 “三、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中的2、司法援助保险采购项目相关政策: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焦作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建立执行案件救助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3、保障对象及范围: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救助保险条款》进行保障。”
现变更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一部分 综合说明 “三、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中的“2、司法援助保险采购项目相关政策: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和《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焦作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建立执行案件救助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3、供应商提供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60万元。
(三)原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磋商会:“2019年10月25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2019年10月31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内容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六、本次联系事宜:
采购人:修武县人民法院
地 址:修武县为民路中段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方式:18739136095
代理机构:河南省本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焦作市山阳区豫轮大酒店二号楼5层
联 系 人:霍女士
联系电话:16638110829
发布人:修武县人民法院
河南省本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