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司法局就“修武县体育馆法治公园标识标牌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由于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现发布更正公告如下:
一、原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修武县体育馆法治公园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修交易[2018]CG056号 采购编号:XWCG2018-110号
3、原公告日期:2018年6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1、谈判文件第五部分谈判,谈判方参加谈判会时须出示的资质证件更正为:“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016或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谈判会前六个月中其中任意一个月)(可提供网上缴费证明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谈判方公章)、检察院证明(通过互联网查询的提供彩印件)、保证金汇款单(网上转账的提供打印件并加盖谈判方公章)以及谈判方认为需携带的其他资料原件。(注:以上均为原件,将证件资料装入资料袋中并列明细)
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按照已有月份提供财务报表”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会时间由“2018年7月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变更为“2018年7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3、更正日期:2018年6月29日
4、其他事项不变
三、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修武县司法局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8639176219
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武女士
联系电话:0391-7118972
修武县司法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