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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公安局刑事技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5 阅读次数:1199次】

采购编号:XWCG2017-199号           交易编号:修交易[2017]CG126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修武县公安局刑事技术设备采购项目,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修武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与招标范围

  2.1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刑事技术装备一批(主要含血痕发现仪、纸张手印快速显现系统、水下物证打捞器、双目比对显微镜、翻拍架、避光式定向反射镜)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2.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采购预算价:1192500.00元(人民币)。

2.4工期: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相对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3 投标人是生产商或者销售商;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信息

   4.1报名时间:2017年 12 25 至2017年 12 29 23:00前止。

4.2报名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25 至2017年 12 29 23时,(北京时间)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者,为无效报名。(咨询电话:0391-3568923)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 12 25 至2017年 12 29 23:00前止,逾期不能下载。

4.4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4.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开标现场以现金形式支付,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 15 9时00分,地点为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修武县云台大道与华芳路交叉口西南角修武县产业集聚区办公楼四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为2018年 1 15 9时00分。地点为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修武县云台大道与华芳路交叉口西南角修武县产业集聚区办公楼四楼)。

  6.4中标结果请于开标后登陆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特别提醒:本项目变更、补充通知等均在发布公告同一媒介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修武县公安局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8339132168

联系地址:修武县宁城大道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03912772

联系地址:焦作市太行路长青路丁字口西北角

9.监督单位:

修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0391-7188950   

2017 12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