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修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委托,就修武县2016-2017年度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修武县2016-2017年度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XWCG2016-184号
交易编号:修交易(2016)CG 102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共分5包,投标人可针对全部包进行投标,也可选择部分包进行投标:
第一包:办公自动化(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不间断电源(UPS)、数码印刷机、速印机、碎纸机、扫描仪、存储设备、传真通信设备、液晶显示器、路由器、网络安全设备(防火墙等)、安防设备、摄影设备、摄像设备、LED显示屏、投影仪)
第二包:电器设备(空调、电冰箱、电视机、消毒柜、饮水机、热水器、洗衣机、专业音响设备)
第三包:办公家具
木质类:实木、板式等办公家具
金属类:钢制、钢木、铝制、屏风等办公家具
皮、布类:皮布类沙发、转椅、会议椅等
校用家具类:金属/木质的各种校用家具、公寓床、课桌椅、凳等
实验室家具:实验室专用的金属/木质家具、试验台等。
第四包:门、窗
木质门:原木门、实木门
金属门:防盗门、公共设施用金属门
窗:各类铝合金窗等
第五包:公务印刷定点服务(信封类印刷、图书/图册/书刊等出版物印刷、文件/信笺纸/表格印刷,设计/制作/装订/加工等其他服务)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招标内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近三年以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在修武县辖区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售后服务机构,且正常经营时间不少于三个月的纳税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在修武县境内,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 第三包办公家具投标企业展厅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 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授权委托人)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7 日至2016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报名地点: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综合办公室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原件;4)第三包投标单位还须提供能证明其营业展厅面积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以上证件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4、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1月29 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修武县粮食局四楼)。
2、如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有变,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间为 2016 年11月29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修武县粮食局四楼)。
七、每包须以转账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转账或电汇时必须详细注明项目名称、标段。
投标保证金收款人: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焦作市中旅银行修武县支行
指定帐号:5001656300012
注:因投标人未注明项目名称、包号导致保证金无法对应项目而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修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391-7188950
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女士
电 话:0391-3556110
十、监督部门
修武县财政局监督检查局
监督电话:0391-7187911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