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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纪委监察委信访举报接待中心工程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8-05-21 阅读次数:1646次】

 

焦作市海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修武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修武县纪委监察委信访举报接待中心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修武县纪委监察委信访举报接待中心工程

二、交易编号:修交易【2018】JSZ 018号      招标编号:修招F-G-H-2018- 011号    

三、项目概况:修武县纪委监察委信访举报接待中心位于修武县纪委监察委院内;建筑面积为179.03㎡,建筑结构形式为一层砖混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0.15g,建筑耐火等级为2级;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设计图纸中的建筑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及施工方案中的围墙工程等。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详见招标文件)

四、开标信息:

开标日期:2018年5月18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马伟光、李英杰、杨林林、陈玉萍、李金平

五、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辰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拟中标价:伍拾万零玖仟柒佰柒拾玖元伍角陆分(¥:509779.56 元) 

项目经理:马耀辉              注册编号:豫241161606409  

六、废标单位及原因:

技术标评审中:“河南省宝雅城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视为有在建工程(在“遂平县和兴藕花小学、和兴金刘小学、张店草庙小学、张店李庄小学、第三初级中学、沈寨远城小学、褚堂八里刘小学建设项目五标段”中拟派项目经理与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为同一人)不符合招标文件项目经理要求,未通过技术标资格评审;

商务标评审中:河南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高易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税金未按现行规定计取,未通过商务标符合性评审;河南昱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大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焦作青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报价均低于基准价下浮值,视为不合理报价,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七、公示日期:2018年5月21日

八、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招标人:修武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507675995

代理机构:焦作市海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253870281

十、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修武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 7183390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招标人:修武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焦作市海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