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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及位马路(董村村内段)大修工程监理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7-11-13 阅读次数:1517次】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修武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修武县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及位马路(董村村内段)大修工程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修武县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及位马路(董村村内段)大修工程监理

二、采购编号:XWCG2017-195

交易编号:修交易[2017JST066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本项目为修武县2017年(Y012中王路、2017年农村公路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修武县2016年(Y014东虎路、X011位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修武县王屯乡位马路(董村村内段)公路大修工程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等全过程的监理;

1.1、修武县2017年(Y012中王路、2017年农村公路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概况:(1)修武县Y012中王路(西涧-王窑)安全生命防护工程(K0+000-K7+007)起点位于中焦路(西涧村),起点桩号K0+000,路线向西南方向行进,止于王窑村,终点桩号K7+007,路线全长7007m。本项目存在安全隐患路段里程共计3421m,交通事故风险评估等级为B级。新建安全防护设施为:单柱式交通标志8个,单悬臂交通标志11个,Gr-B-4E级波形梁护栏2100m,道口标柱4根,振荡标线49.5m²。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2)修武县2017年农村公路村道安防工程共分为三十一条农村公路,隐患里程共计68.453km,本项目均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交通事故风险评估等级为B级。新建安全防护设施为:单柱式交通标志390个,Gr-B-4B级波形梁护栏30465m,振荡标线437.4m²。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2、修武县2016年(Y014东虎路、X011位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概况:该项目共包含2条道路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分别为:(1)修武县Y014安全生命防护工程(K0+000+K26+815),起点位于县道X006,起点桩号K0+000,路线向北行进经过金岭坡后止于东岭后村,终点桩号k26+815,全长26.815KM。工程主要内容:单住式交通标志126个,凸面镜56个,A级波形护栏17510米,C级钢筋混凝土护栏300米,道口标注8个,震荡标线1791m2。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2)修武县X011安全生命防护工程(K0+000+K12+623)起点位于小位村村南,起点桩号K0+000,路线向西行进经过郇封、焦庄、小营工贸区、周流、付屯、前南孟、前董村、陈范桥、马范桥后止于大高村,终点桩号k12+623,全长12.623KM。工程主要内容:单住式交通标志43个,A级波形护栏970米,减速带99米,道口标注56个,路面标线4544.28m2,新增50cm厚路肩培土4470m3等。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3、修武县王屯乡位马路(董村村内段)公路大修工程项目概况:起点位于前董村中心小学东,起点桩号K11+451,路线向西,止于修武县英协幼儿园西,终点桩号K12+371,路线全长920m。公路等级: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0.5m,路面宽9m。新建路面结构层为:6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C)+乳化沥青下封层+乳化沥青透层油+18cm厚水泥稳定碎石(5%)基层+18cm厚石灰土(12%)底基层。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建设地点:修武县。

3、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结束

4、谈判范围:谈判文件、及谈判文件的纪要及补充所有内容。

四、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7113

五、谈判会时间:2017119日上午09

谈判会地点: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秦玉章、任中会、吉小艳

六、本项目谈判结果公告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单位:河南宇晟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成交价格:壹拾贰万伍仟元 (¥:125000.00元)

项目负责人:  周广华  

证书编号:JGJ0721304

第二成交候选单位:新乡市方正公路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成交价格:壹拾贰万捌仟元(¥:128000.00元)

项目负责人:任卫波

证书编号:JGJ0721300

七、公示日期:20171113

八、公告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本次谈判联系事宜:

采购单位:修武县交通运输局

  人:先生

联系电话:13782608619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1-3888358

十、监督单位:

修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1-7188950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修武县城关镇人民政府提出质疑,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201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