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修武县林业局的委托,就“修武县2018年太行山绿化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8年6月25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变更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修武县2018年太行山绿化工程项目
二、交易编号:修交易【2018】JSZ023号 采购编号:XWCG2018-106号
三、变更内容:
1、取消原招标公告:3.10“在焦作有固定的、经工商注册的办公经营场所,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及施工队伍”项资格要求;
取消原招标文件:1.4.1其他要求中3、“在焦作有固定的、经工商注册的办公经营场所,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及施工队伍”项资格要求;
2、原招标文件:10.1“为响应上级文件精神,加强林业生态补偿扶贫,加强林业生产扶贫,优先保障贫困地区、贫困人口需求,支持扶贫人口组建造林绿化专业队,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承诺中标后优先吸纳修武县当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投入到施工队伍中,要求达到施工队伍中总人数的30%,文件中未作出此承诺按废标处理;”
现变更为:“为响应上级文件精神,加强林业生态补偿扶贫,加强林业生产扶贫,优先保障贫困地区、贫困人口需求,支持扶贫人口组建造林绿化专业队,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承诺中标后优先吸纳修武县当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投入到施工队伍中;”
3、原招标文件:10.2“应甲方要求,结合以往施工经验,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在施工及验收等所有环节所涉及到的一切测量等工具均由我方(中标人)提供(主要含带GPS平板电脑2台)。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提供购买发票;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文件中未作出此承诺按废标处理;”
现变更为:应甲方要求,结合以往施工经验,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在施工及验收等所有环节所涉及到的一切测量等工具均由我方(中标人)提供(主要含带GPS平板电脑2台)。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提供含带GPS平板电脑2台;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文件中未作出此承诺按废标处理;
4、原招标文件:10.7“提供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中所需证件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时以原件为准,原件不符合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现变更为:提供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中所需证件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延长至:2018年7月1日。
6、其它内容不变。
四、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修武县林业局 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女士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939174486 电 话:13903912772
五、监督单位
修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1-7188950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