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修招F-G-H-2017-015 交易编号:修交易[2017]JSZ023号
二、项目名称:修武县郇封镇葛庄中心幼儿园教学楼维修加固及餐厅改造工程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2项第7条: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封面及投标函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现变更为: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封面及投标函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和加盖公章(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标评审”表第2.2.2项“投标报价评审”的评审标准中:F值为7%、7.5%、8%、8.5%、9%;
现变更为:F值为7%、7.5%、8%、8.5%、9%、9.5%、10%。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标评审”表第2.2.2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评审”的评审标准:依据次低报价的有效投标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的合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抽取10项综合单价。基准价为各有效投标人被抽取综合单价(投标人3~8名时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单价,投标人9名及以上时,去掉两个最高、两个最低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单价低于基准价12%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超过抽取数量50%时,评标委员会应对其质询或直接认定为不合理报价。
现变更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的所有项,在开标现场由投标人随机抽取10项综合单价。基准价为各有效投标人被抽取综合单价(投标人3-8名时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价,投标人9名及以上时去掉两个最高、两个最低价)的算数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单价低于基准价12%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超过抽取数量的50%时,评标委员会直接认定为不合理报价。
其他内容不变。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补充通知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修武县郇封镇第二中心学校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5225875489 电话:13782777220
2017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