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修招E-2021-023号 交易编号:修交易【2021】JSZ04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修武县人民路智慧路灯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修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修武县人民路智慧路灯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修武县人民路(青龙大道-东海大道)段,道路全长7300.00m。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智慧路灯系统及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主要包括智慧路灯系统、辅助工程和信息化管理平台等。
2.4.招标范围:该项目的EPC总承包
2.4.1、设计: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要求,对该项目进行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技术跟踪指导、变更签证及手续、保修期服务等;
2.4.2、施工:经招标人审核通过的工程施工图和投标文件为依据所有工程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计价方式,包含主要设备材料。(工程计价依据:豫建标定[2016]40号文关于发布《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动态调整规则的通知及宣贯材料,豫建标定[2020]42号文《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同期人工价格指数、各工种信息价、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价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材料预算价参照《修武县工程造价信息》和《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同期及市场调查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材料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资质:
3.1.设计资质: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施工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主要负责人:
3.3.1.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须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3.2.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或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3.3.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近三年(2018-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3.5.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及税收的企业,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6.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提供,查询日期为获取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查询项目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7.投标人须出具2020年1月1日以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对象:法人(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项目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3.8.除了联合体协议书中须由联合体各方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即可。如要求填写名称,但没有指定联合体成员要填写的由牵头人填写名称即可。
3.9.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牵头人提供)提供有效期内的经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达到AAA级及以上;及电子信用报告查询截图(开标前七天内),且与纸质版信用报告内容一致;并提供出具该信用报告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可为复印件或信用报告内包备案证明材料);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时间:2021年11月 22 日8时00分至2021年 11 月 26 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
4.2方式: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支付标书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仅牵头人下载即可)。本系统使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类企业诚信会员库,凡已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企业诚信会员库注册,且具有有效CA证书的各类投标企业,均可投标。
4.3售价:人民币0元/套。
特别提醒:获取招标文件前请下载《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下载,凡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者视为无效标。
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和全程电子评标方式,潜在投标人可提前在焦作市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和《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工作工具》等,查看操作说明,按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等。为避免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投标文件的上传,请提前上传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按要求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4.2.1。因文件未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技术支持请联系: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12 月 13 日9时00分,递交方式:网上提交。
8.开标时间
8.1开标时间:2021年 12 月 13 日9时00 分(北京时间)。
8.2现场开标地点: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修武县云台大道与华芳路交叉口西南角产业集聚区办公楼四楼)。
8.3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解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2本项目所有变更、补充通知、答疑等均在发布公告的同一媒介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9.3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修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焦作市修武县竹林大道住建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782800586
10.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修武县七贤大道28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19921316631
11.监督部门
修武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7183390
修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