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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空调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2 阅读次数:679次】

招标编号:修招A-2021-016号          交易编号:修交易【2021】JSZ025

1.招标条件

修武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空调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补助+地方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修武县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接受修武县人民法院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修武县七贤大道与宁城大道交叉口东北角,项目占地面积26000.42平方米,其中用地面积18980.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885.96平方米,其中地上7层建筑面积为12979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为3906.96平方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设计图纸中的空调设备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地点:修武县七贤大道与宁城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2.3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合格;

2.5招标范围: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设计文件及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全部内容。

2.6预算金额:4496141.36元。

2.7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修武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空调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需在投标单位任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3财务要求:

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4社保要求

3.4.1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7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3.4.2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等项目管理人员2021年1月7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提供以下信用承诺:①《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②近三年来没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及由此引起的上访讨薪事件的承诺;③单位自主投标、未借用资质的承诺;④《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承诺书》、《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⑤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6.2投标单位未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3本项目不得转包(若甲方发现乙方转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3.6.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8 13 日至2021年8 19 23时00分前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登录焦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500元/份,开标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1年 9  3 090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修武县云台大道与华芳路交叉口西南角产业集聚区办公楼四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2本项目所有变更、补充通知、答疑等均在发布公告的同一媒介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7.3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派1名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该委托人须符合《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的通知》之规定),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参加,并且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且信息与委托人一致。(通知内容及格式详见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wggjy.com/)。

所有进人员严格落实信息登记、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测体温、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8.联系方式

  人:修武县人民法院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938153999

    址:修武县为民路48号

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5703918288

    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103

监督部门:修武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电话:0391-7183390

 

 

修武县人民法院

2021 8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