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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林峡游客体验服务玻璃挑台EPC(设计-施工-采购)
【发布时间:2019-12-23 阅读次数:909次】


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QG(2019)ZB001号             交易编号:修交易【2019】JSZ03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峰林峡游客体验服务玻璃挑台EPC(设计-施工-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焦作青龙峡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建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峰林峡游客体验服务玻璃挑台EPC(设计-施工-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该项目拟建于峰林峡景区翡翠湖上部悬崖处,景观挑台采用特制的钢架和特制钢化玻璃,在悬崖上向峰林峡翡翠湖面上出挑36米,配套平台面积约600平方米,游客服务大厅面积8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建设地点:修武县西村乡青龙峡景区内。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项目总投资:约 1200万元(包含工程费、设计费、材料费、测绘费、勘探费)。

2.6招标范围:

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安装、非EPC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的总承包管理及配合竣工验收、相关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2.7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并经年检合格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市政道路)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要求:①项目经理: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市政工程)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②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一级结构师资格。③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

3.4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须有本单位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2019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投标人出具社保证明明细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5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备案资质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含备案证,且信用等级达到A级及以上。

3.6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成员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市政道路)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的两家单位需同时授权同一代理人为本项目的合法代理人。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2月23日8:00至2019年12月27日23:00前止。

4.2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由投标人开标现场以现金形式支付,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修武县云台大道与华芳路交叉口西南角修武县产业集聚区办公楼四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修武县云台大道与华芳路交叉口西南角修武县产业集聚区办公楼四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焦作青龙峡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569158112

招标代理机构:建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5138060909

9.监督单位:

    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电话:0391-7113315



2019年12月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