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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修武县郇封镇官司桥村蔬菜大棚种植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2 阅读次数:1077次】


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修武县郇封镇人民政府委托,就2019年度修武县郇封镇官司桥村蔬菜大棚种植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度修武县郇封镇官司桥村蔬菜大棚种植项目

二、交易编号:修交易(2019)JST035号

三、采购内容:

1、2019年度修武县郇封镇官司桥村蔬菜大棚种植项目,新建钢管塑料大棚29座,每座宽8米、长50米。工程建设内容为:设计图纸中的建筑装饰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建设地点:修武县郇封镇官司桥村内。

3、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

4、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5、磋商范围: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补充内容、图纸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 424961.98

资金来源:2019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不足部分自筹。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历(以职称通过评审时间为准)并另出具无在建工程证明,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不予认可。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

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5、供应商开标时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的(2018年11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网页查询截图,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财务要求:2016年度至2018年度资产负债率平均不高于70%(不足3年时按实际成立时间算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2日至5月28日

2、报名方法:登陆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详见《关于实行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报名的通知》。

3、谈判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4、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5月22日至5月28日

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响应性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6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响应性文件接收地点:修武县产业集聚区办公楼四楼开标一室(云台大道与华芳路交叉口西南角)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谈判会有关信息:

谈判会时间:2019年6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谈判会地点:修武县产业集聚区办公楼四楼开标一室(云台大道与华芳路交叉口西南角)

十、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修武县郇封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13939120703        

2、代理机构: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18003917278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修武县郇封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