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号:修交易【2018】JSZ018号 招标编号:修招F-G-H-2018-011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修武县纪委监察委信访举报接待中心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修武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且有技术实力的企业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修武县纪委监察委信访举报接待中心位于修武县纪委监察委院内;建筑面积为179.03㎡,建筑结构形式为一层砖混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0.15g,建筑耐火等级为2级;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设计图纸中的建筑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及施工方案中的围墙工程等。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地点:修武县纪委监察委院内。
2.3 招标范围: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不予认可;
3.3投标企业开标时均需提供检察机关对该公司(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缴纳社保相关证明原件(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保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3.4提供企业2015年以来完成类似工程业绩1个(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中标公示网站截图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5投标方如中标:能够在修武县境内成立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信息
4.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8日8:00至2018年5月4日23:00前止。
4.2报名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8日8时至2018年5月4日23时(北京时间),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者,为无效报名。(联系电话:0391-3568923)
4.3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4日23:00前止,
逾期不能下载。
4.4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4.5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开标现场以现金形式支付,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报名前请下载《操作手册》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5.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修武县云台大道与华芳路交叉口西南角修武县产业集聚区办公楼四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9:00分。地点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修武县云台大道与华芳路交叉口西南角修武县产业集聚区办公楼四楼)。
6.4中标结果请于开标后登陆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修武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理机构:焦作市海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3507675995 电 话:13253870281
9.监督单位
修武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电话:0391- 7183390
2018年 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