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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七贤镇一事一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20 阅读次数:1235次】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修武县七贤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修武县七贤镇一事一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修武县七贤镇一事一议工程

二、采购编号:XWCG2018-049   交易编号:修交易[2018JST022

三、项目概况:

1、标段划分:

一标段:修武县七贤镇孟村村内新修道路、排水沟工程,工程建设内容为:新修18cmC25混凝土路面4288,新修砖砌排水沟244m,排水沟清淤并更换盖板100m。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二标段:修武县七贤镇蔡坡村活动中心改造工程,工程建设内容为:更换门窗,外窗面原涂料拆除,重新水泥砂浆抹面及刷真石漆,原有楼梯拆除及重建混凝土楼梯,整修瓦屋面等改造工程。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建设地点:

一标段:修武县七贤镇孟村

二标段:修武县七贤镇蔡坡村村内

3、计划工期:

一标段:25日历天。

二标段:25日历天。

4、谈判范围:谈判文件、及谈判文件的纪要及补充所有内容。

5、质量要求:合格。

四、谈判方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一标段:要求谈判方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的施工条件;且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无在建工程。

二标段:要求谈判方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的施工条件;且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无在建工程。

3、所有参与谈判企业应在谈判时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否则取消其谈判资格。

4、谈判方如成交,能够在修武县境内成立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8420日至22 

2、报名方法:登陆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谈判会现场授权委托人须与报名时一致,若有变更需提供变更材料,否则拒收其谈判文件

3、谈判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4、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18420日至422

5、招标文件售价:300/  

六、响应性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427 900(北京时间)

2、响应性文件接收地点: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谈判会有关信息:

1、谈判会时间:2018427900(北京时间)

2、谈判会地点: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九、本次谈判联系事宜:

采购单位:修武县七贤镇人民政府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3782833525

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539161507

十、监督单位:

修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1-7188950

                                                    2018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