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号:修交易【2017】JSZ041号 招标编号:修招F-G-H-2017-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修武县郇封镇后雁门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修武县郇封镇后雁门中心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且有技术实力的企业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修武县郇封镇后雁门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位于修武县郇封镇后雁门中心小学院内。建筑面积867.24平方米,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地上二层,层高均为3.9米,建筑主体总高度8.1米,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0.15g),防火设计的建筑耐火等级为2级;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修武县郇封镇后雁门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施工图纸中的房屋建筑、装饰及安装工程等。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2建设地点:修武县郇封镇后雁门中心小学院内。
2.3 招标范围: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已实行三证合一,可无需单独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2014年7月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个(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为准)且企业信誉良好。
3.5 财务要求2014-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2014-2016年度平均不高于70%(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时从实际成立时间算起)。
3.6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不予认可。
3.7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2017年以来至少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原件备查),投标人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保人员名单原件(加盖公章)。
3.8 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9 投标方如中标:需在修武县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信息
4.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31日23:00前止。
4.2.报名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 25 日至2017年 10月31日23:00时,(北京时间)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者,为无效报名。(咨询电话:0391-3568923)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10月 25日至2017年10 月31 日23:00前止,逾期不能下载。
4.4.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4.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由投标人开标现场以现金形式支付,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 17 日9 时00 分,地点为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一厅(修武县云台大道与华芳路交叉口西南角修武县产业集聚区办公楼四楼)。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 17 日9 时00 分。地点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一厅(修武县云台大道与华芳路交叉口西南角修武县产业集聚区办公楼四楼)。
6.3中标结果请于开标后登陆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修武县郇封镇后雁门中心小学 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先生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3513821227 电 话:15716521263
9.监督单位
修武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电话:0391-7183390
2017年10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