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号:修交易【2017】JSZ019号 招标编号:修招F-G-H-2017-01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修武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室内装修工程,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修武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河南省修武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室内装饰及安装工程(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修武县公安局。
2.3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清单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以来公安系统刑事技术用房装饰装修工程业绩1个(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为准,并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企业开标时均需提供检察机关对该公司(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2016年、2017年度)原件,投标人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保人员名单原件(加盖公章);
3.5投标方如中标:能够在修武县境内成立全资子公司。
4.报名信息
4.1.报名时间:2017年 7 月28日至2017年8 月3日18:00前止。
4.2.报名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8日8时至2017年8月3日18时,(北京时间)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者,为无效报名。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 7 月28日8:00至2017年8月3日18:00前止,逾期不能下载。
4.4.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4.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由投标人开标现场以现金形式支付,售后不退。
4.6. 投标人于2017年7月28日8:00至2017年 8 月3日18:00前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报名前请下载《操作手册》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5.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8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修武县云台大道与华芳路交叉口西南角修武县产业集聚区办公楼四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9时00分。地点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修武县云台大道与华芳路交叉口西南角修武县产业集聚区办公楼四楼)。
6.4中标结果请于开标后登陆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修武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人:单先生
电 话:13782608810 电 话:15239137069
9.监督单位
修武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电话:0391—7183390
2017年7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