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工程相关服务类项目投标中以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8 阅读次数:1576次】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工程相关服务类项目投标中以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
保证金的通知
各相关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领域中的应用,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工程相关服务类项目投标中以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修发改【2022】38号),对修武县建设工程项目实行以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信誉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可用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