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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7 阅读次数:3620次】

 

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活动的保障工作,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稳妥开展,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活动安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现场开评标准备工作注意事项

     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有序开展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请招标(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天向交易中心提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招标防疫措施落实承诺书》(详见附件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人承诺书》或《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详见附件4)。

    二、场内疫情防控工作注意事项

   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按《焦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10号)处置,应特别注意:

   (一)交易各方主体应指派无疫情重点地区(湖北省、信阳市、商丘市、驻马店市、周口市、南阳市)旅居史、接触史,近期无出现发热(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现场交易活动,所有进场人员均须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本人身份证入场核验后,方可进场,同时办理业务时应配合各工作人员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询问。

   (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对进入开评标厅人员检测体温,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询问近14天内是否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疫情重点地区(湖北省、信阳市、商丘市、驻马店市、周口市、南阳市)人员接触史,近期有无出现发热(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填写《开(评)标人员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2)及《招标人开评标情况说明》(详见附件3)。

   (三)所有在场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分散等候、隔空就坐,业务办理完毕立即离场。人员较多时,应服从县交易中心人员分流安排,自觉维护良好秩序。

   (四)评审区、监控室进场人员要主动配合县交易中心做好登记。防疫信息要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如出现隐瞒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227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1

附件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