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两项措施”打破货物类采购项目市场“潜规则”
【发布时间:2017-07-27 阅读次数:1962次】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避免出现不公平因素限制市场竞争,营造健康有序的交易环境,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另辟新径,实施“两项措施”,打破货物类采购项目市场“潜规则”。
一是取消“厂家授权”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在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跳出常规,取消“厂家授权”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等指标,重点突出供应商业绩和供货能力,避免厂家以授权和承诺等方式干预和限制供应商参与采购项目,杜绝形成价格和货源垄断现象,从而进一步扩大市场竞争力度。二是实行采购参数公示制度。在货物类商品采购中,技术参数设定是否合理直接影响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和竞争性。为做好此项工作,该中心实行参数公示制度,对所采购货物技术参数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及建议,重大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参数论证,避免将参数“量身定做”,实现政府采购项目“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