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专家廉洁自律承诺
【发布时间:2017-07-27 阅读次数:2162次】
为切实履行评标职责,保证评标行为的公正、廉洁,维护好招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评标专家队伍的良好形象,特郑重承诺如下:
一、在评标活动中,严格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要求和评标办法,客观独立地开展评标工作。
二、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廉洁自律的要求,不接受、不索取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劵、贵重物品及回扣、宴请等好处或利益,坚持以“客观公正、不谋私利、遵纪守法”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三、在评标活动中,如发现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或相关机构有利害关系时,主动申请回避。
四、在评标活动中,如发现存在违法、违纪的行为,及时向交易中心和监督机构报告,并加以制止。
五、准时到达指定评标室参加评标,不违反评标纪律所规定的相关内容,自觉接受交易中心和相关监督部门的管理。
六、在评标时,除参与本职工作相关内容外,不与他人谈论其他实质性有关内容,不向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对评标结果有倾向性的意见。
七、自觉遵守评标工作的相关保密规定,不向他人泄露评标工作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等相关保密信息。
八、如在评标活动中,出现违反本承诺规定的行为,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因违法、违规行为给其他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规定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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