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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谈话制度
【发布时间:2017-07-27 阅读次数:1439次】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干部队伍,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机关工作的开展,根据上级要求,制定此廉政谈话制度。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依照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和《工作规划》要求,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促进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
    二、谈话对象
    中心各股室干部职工
    三、谈话内容
    (一)谈话对象应谈的内容
    1、领导班子和本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
    2、本人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3、领导班子和本人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监督情况。
    4、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和建议。
    5、本人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6、新提任的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打算和个人廉洁自律的措施。
    (二)主谈话人应谈的内容
    1、是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主要内容,同时进行必要的有关廉政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并结合实际提出要求。
    2、其他需要谈话的内容
    四、谈话程序
    (一)谈话分工
    1、对业务股室负责人,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
    2、对其他需要进行廉政谈话的干部,由分管领导负责。
    (二)谈话要求
    1、廉政谈话之前,主谈人应将谈话的主要内容、时间、地点、要求等提前三天通知谈话对象,谈话对象接到通知后,按要求认真准备。
    2、廉政谈话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有关问题,对属于提请谈话对象注意的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打招呼的打招呼。对谈话对象要求向党组织转达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理,如实反映。
    五、组织领导
    (一)廉政谈话在交易中心领导小组下进行。
    (二)相关纪检监察部门牵头,会同分管领导和机关党支部组织实施。
    (三)业务科室按照本意见精神,建立并实行廉政谈话制度。廉政谈话制度的执行情况列为工作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