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公平性审查结论表
					
						【发布时间:2022-11-30 阅读次数:2360次】
					
					招标文件公平性审查结论表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审查部门  | 名称(单位)  | |||
联系人  | 电话  | |||
影响公平竞争审查范围  | ||||
1、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文本  | ||||
2、招标文件中资质、业绩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应当以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为限度审慎设置,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  | ||||
3、不得提出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业绩、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要求。  | ||||
4、是否存在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  | ||||
5、其它违反公平竞争的条款  | ||||
审查结论  | 
 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 
 
 
 
 招标单位(盖章):  | |||
如存在例外规定,请详细说明  | 
 情况说明: 
 
 
 
 
 
 招标单位(盖章):  | |||
备注:适用例外规定范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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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网安备410821024108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