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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政府采购电子公开货物招标文件模板(文本)
【发布时间:2021-12-02 阅读次数:964次】

                      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焦公采购[20     ]-   号         执行机构: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2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28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29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46     投标邀请函          受        委托,就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                ;    二、项目编号:焦公采购[20 ]-    号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 (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预算:    .00元(大写:    万元整)。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3、其他资格条件:              (可添加其他资格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获取(网上报名)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时须取得数字证书(CA锁)后,方可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咨询电话:0391-3568920或0391-         )    2、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 。    3、招标文件售价:    元/份,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者视为无效标。     特别提醒:报名前请下载《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 年 月 日上午  时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将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U盘送达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    九、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 年 月 日上午 时    2、开标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    十、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招标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2、执行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00元 (大写:   万元整)    2、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 3、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含                时)。    账户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    账号: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开户银行:                      ;    账号:                          ;    特别提醒:会员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户进行匹配,不符者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已注册会员的如需修改基本信息请修改后再进行报名。                                                                                  年  月  日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中所述的项目。    2.定义    2.1 “执行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机构:             。    2.2 “招标人”系指               ;    2.3 “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取得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4 “中标人”系指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被最终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5 “电子投标文件”是指:利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加密的投标文件。    2.6 “货物”指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    2.7  “法定代表人”系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参加投标的,指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负责人或经营者。    2. 8“重大违法行为”系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停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 9 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执行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形式,向投标人发出,传真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投标人未回复或执行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执行机构知道、应当知道或不应当被理解为执行机构应当推定投标人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执行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执行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执行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2.10“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   (1)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满三年的除外);   (2)被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期限已满的除外);   (3)被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的(期限已满的除外);   (4)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已依法解除的除外);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合格的投标人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3.3 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3.5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有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并留下有效投标供应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4.投标费用    4.1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执行机构、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4.2□本次采购活动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中标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8‰收取中标服务费,须以刷卡或转账的方式缴纳中标服务费。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5.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现场踏勘。    □本项目组织标前答疑会,现场踏勘。    投标人必须于    年  月  日  :  在    前报到,集中参加现场踏勘,自行评估全部工程量,详细了解项目细节,以进行风险评估与合理报价。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注:现场踏勘须由招标人、投标人、公管办三方共同参与,踏勘完毕后,招标人向投标人出具由公管办监督人员签字确认的现场踏勘证明,现场踏勘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提供现场踏勘证明的按无效标处理。    6. 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6.l 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对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均无异议。    6.2投标人如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执行机构提出,否则,将视为对本招标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开标后提出任何异议。    6.3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招标需求、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等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4)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5)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7.2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表述不明确或缺(错、重)字等问题。投标人发现任何页数和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的情形,应立即与执行机构联系解决。如果投标人因未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执行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3 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7.4 投标人必须详阅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投标人若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或被视为无效。    8.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执行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日,可相应延长开标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媒体上以书面形式(或以更正、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招标文件公示期间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不受上述限制。    8.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执行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招标人未通过执行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无效,评标时不予认可。    8.4 执行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媒体上以书面形式(或以更正、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8.5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要求    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投标人资格要求、技术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投标的要求),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有效理由。    9.3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0. 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执行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0. 2 关于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10.4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他材料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12.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不得缺少、留空或私自更改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3. 投标报价    13.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交货地点交货价格,包括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费用、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服务费、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    13.2 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的内容填写(格式见附件),并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13.3 如招标文件规定项目分包(标)段,投标人投报多包(标)段的,应对每包(标)段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    13.4 开标一览表中标明的价格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5 执行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报价。    13.6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产品,还应填报投标产品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为便于评标,投标人应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招标人有权按照投标人的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报价签订采购政府采购合同的权利。 13.7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如有)1)投标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为6%),即:评标价=投标报价(谈判最后报价)×(1-C1);2)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并且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3)投标供应商认为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明确企业类型。    14. 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之一,是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要条件,金额及交纳方式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要求执行。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不能参与投标。    14.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4.2.1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4.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4.2.3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4.3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4)中标人未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的。    (5)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或签订合同后不在限定时间(如无另行通知,应为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内向执行机构备案的;    (6)将中标项目分包(转包)给他人的;    (7)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8)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9)投标人影响或干预评审活动的;    (10)投标人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和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人或执行机构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投标文件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5.2特殊情况下执行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执行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盖章及装订    16.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6.1.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    16.1.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各类证件须与投标人注册登记资料相一致;    16.1.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用投标人单位公章的CA电子签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CA电子签章。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CA电子签章的视为无效文件。    16.2纸质投标文件的编制    16.2.1投标人将编制完成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采用A4规格纸张进行打印并固定装订成册,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6.2.2纸质投标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若为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6.3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技术响应表》、《商务响应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6.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    16.5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投标文件的数量    17.1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三份。其中: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投标时还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副本)和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一份(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若未按规定方式编制和份数提交投标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    18.投标文件如不一致时,按下顺序确定其投标文件效力: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3、纸质投标文件。    备注:    (1)如投标人解密失败,投标人应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如网上招标系统故障,投标人应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    (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仅仅作为网上提交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特殊情况下才启用的备份资料。正常情况下,仅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未提交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开标时没有提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同放弃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视同放弃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    (4)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截止前上传网上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而只递交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电子开标软件将无法接受,执行机构不予受理。    19.2 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和标记。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U盘须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标)段、投标人名称和有“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格式见附件格式1)。    19.3为方便纸质文件开标时唱标,投标人还可将纸质《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指定栏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20.2 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U盘的递交。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U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指定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执行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相应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执行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注: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提前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投标文件递交到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即从开标之时起)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2.3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即从开标之时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除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外,还将受到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    22.4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3. 开标    23.1 执行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23.2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电子密钥(电子证书)、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用信封密封)、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参加开标并签到。    23.3.1网络开标程序。执行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U盘并签到;    (2)宣布开标纪律;    (3)宣布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采购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公布投标人名称;    (5)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6)执行机构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二次解密,当众开标;    (7)电声唱标;    (8)投标人签署《唱标确认表》、《开标过程确认表》等。    23.3.2纸质文件开标程序。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执行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投标人签到顺序当众逐一拆封,拆封后先由投标人唱标,再由执行机构工作人员复唱一次,唱标内容为《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唱标完毕后由投标人代表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若有承诺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执行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3.4开标程序以网络开标程序为主,纸质文件开标程序为辅。网络开标成功后不再进行纸质文件开标。若因网络等技术原因不能进行网络开标,则以纸质文件进行开标。    23.5 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在指定地点等待执行机构的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6 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响投标文件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3)未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    (4)一个投标人不止递交一套投标文件的。    24.组建评标委员会    24.1执行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本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共   人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24.2执行机构根据本次招标内容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有关方面专家,按照规定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4.3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1)审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投标资格及身份核查;    (2)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    (3)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5)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4.4 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5.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25.1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审查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中标明的“原件备查”件进行核查,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限内提供。投标人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5.l.1 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    (3)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4)投标保证金等。    25.2 符合性检查。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签章情况等);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投标文件数量、内容是否齐全等);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偏离等)。    以上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    25.3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25.4重大偏离是指投标人所投标的范围、质量、服务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5.5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5.6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5.7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也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文件内容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5)未提供或提供经查验为虚假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的;    (6)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7)不响应招标文件项目技术要求、项目商务要求的;    (8)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9)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10)所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中某项产品单价或总价出现两个报价的;    (11)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5.8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并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25.8.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互相混装的;    25.8.2 不同投标人授权同一人作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的;    25.8.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25.8.4有证据证明投标人与招标人、执行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的其他情形;    25.8.5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    25.9 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字。    26.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26.3评标委员会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26.4 并非每个投标人都将被要求做出澄清和答复。    27.比较与评价    27.1评标委员会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7.2评标委员会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8.评标方法和标准    28.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28.2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侯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9.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29.1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9.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中标结果的活动。    29.3为保证中标结果的公正性,开标之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时,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在评标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成员之外。    29.4 执行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    30. 废标条款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有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授予合同    31. 中标通知    31.1中标结果将在以下网站发布: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zggzy.con)    31.2 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由执行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在发布中标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1.3 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1.4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交纳中标金额10%数额的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开户名: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    账号:                        ;    32. 签订合同及合同的执行    32.1招标人、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2.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3 合同招标人、中标人、执行机构、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各执一份。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执行机构备案。    32.4 合同双方如违约,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执行。    33. 询问和质疑    33.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或执行机构提出询问,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3.2若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招标人或执行机构。    33.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或执行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等。    33.4 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执行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依法予以处罚。    33.5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33.6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或执行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招标人或执行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焦作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概况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                           ;    2.交货期:                             ;    3.交货地点:                           ;    4.售后服务和要求:                      ; 三、项目其他要求    1、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 必须采购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设备或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    3、其他要求:                       (可添加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注: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投标文件内容 项  目 项目及审核内容 格式 制作顺序 投标文件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 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U盘的外封面及封口 格式1 1-1 投标文件的封皮 格式2 1-2 投标文件的目录 格式3 1-3 资格性 证明材料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他资质证书 原件 扫描件 自拟 2-1 税务登记证副本 原件 扫描件 自拟 2-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原件 扫描件 自拟 2-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扫描件 格式5 2-4 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原件 扫描件 自拟 2-5 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原件 扫描件 自拟 2-6 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原件 扫描件 自拟 2-7 投标人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扫描件 格式6 2-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扫描件 自拟 2-9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或网上下载的彩色查询告知函) 原件 扫描件 自拟 2-10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扫描件 格式7 2-11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业绩、信誉等的有关文件 扫描件 自拟 2-12 符合性 证明材料 投标函 扫描件 格式4 3-1 开标一览表 扫描件 格式8 3-2 报价明细表 扫描件 格式9 3-3 技术响应表 扫描件 格式10 3-4 商务响应表 扫描件 格式11 3-5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扫描件 格式12 3-6 其他 材料 招标文件要求的质保、售后等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扫描件 自拟 4-1    重要提示:    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提供该材料的扫描件。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自行设计。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严格按照本表中“投标文件制作顺序”进行制作。    3.以上有关材料原件因年检、换证等原因在评标时不能提供的,可以提供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制作于投标文件内。     4.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格式1 投标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 外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标)段: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单位公章)—— 注:此处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 格式2 封  皮                                           (项目名称           )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                     招  标  人: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3    目      录                    一、资格性证明材料    1.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所在页码                1.2税务登记证副本…………………………………所在页码                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所在页码          ……          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2.1投标函  …………………………………………所在页码    2.2开标一览表………………………………………所在页码    2.2报价明细表………………………………………所在页码          ……    2.X商务响应表………………………………………所在页码          三、其他材料          3.1…… 格式4 投标函    致:                   X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X]-    号),投标人委托代理人           (全名、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三份。其中: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投标时还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副本)和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一份(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据此函,宣布同意如下: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为人民币         元。    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并同意本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      3、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我方的全部责任。    5、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6、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所交投标保证金将无条件由贵方没收。    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8、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格式5-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此证明书)                       同志,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任            职务。    特此证明。    附: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格式5-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此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授权             (被委托人的姓名、职务)为委托人的委托代理人,就项目编号为焦公管办采购[2016]-   号的       项目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人: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此处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双面扫描件※)                                                                年   月   日 格式6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营业执照号 税务登记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电话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格式7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    在                               招标活动中,我单位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执行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单位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人: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格式8 (项目名称)  开标一览表 标段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 投标总价(小写): 投标总价(大写):    注:1、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2、以上报价应与“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相一致。     3、所有价格均应为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投标价格包括所有招标范围内的费用(均为含税价);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格式9 报价明细表 标段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 名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原产地 单价     数量     单位 总价 备注 1 2 3 … 投标总价(大写): 投标总价(小写):                             注: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格式10 技术响应表 标段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 投标货物实际技术规格 响应/ 说明 1 2 3 4 … 注:1、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2、所投报产品技术参数必须完全响应(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格式11 商务响应表 标段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1 2 3 4 5 6 … 注:1、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2、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格式1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甲方(需方):          ;    乙方(供方):          ;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1.产品清单及价格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价 总价   备注                                                                                                                            中标总价(小写):    中标总价(大写):    2.付款方式    合同定金:                  ;    合同余款:                  ;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           (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          。    三、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察审计部门、            执行机构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记录。    四、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焦作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五、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执行机构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    签订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