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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交易科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7-07-27 阅读次数:1968次】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

  (二)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公开出让的招标、拍卖、挂牌等交易活动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具体为:

  1、负责接收出让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出让方案》,对出让方案、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登记、审核,并办理相关进场交易手续;

  2、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出让公告的发布工作;

  3、负责国土资源交易受理窗口的接待、咨询以及会同出让人接受竞买申请人的报名、登记和对竞买资料进行审核;

  4、负责对竞买人提出的现场踏勘要求进行组织;

  5、负责国土资源项目场内交易答疑会议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项目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6、负责起草并发放《成交确认书》和成交结果的公示工作。

  (三)协助各职能部门、监察部门对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并协调好同相关监管部门的联系;

  (四)负责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的各项制度、规程的起草、拟定工作;

  (五)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出让结果有关报表的统计、上报和档案的归集、整理、移交工作;

  (六)负责本科室年度计划、总结、报告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七)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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