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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增设两处信号灯、电子警察及配套交通设施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30 阅读次数:4680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修财招标采购-2024-22

2、采购项目名称:修武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增设两处信号灯、电子警察及配套交通设施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0906日 

5、评审日期:2024093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修交易【2024】CG20号-1

两处路口信号灯、两处路口电子警察系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详见招标文件)

河南省新乡市新星交通器材有限公司

河南省获嘉县城西立交桥

1920955.00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修武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增设两处信号灯、电子警察及配套交通设施项目


豫星

丰视


/

1批

1920955.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李德有 原新来 马艳花 王远航 冯有利(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河南省招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由成交投标人承担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28051元。

、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得分及排序:排序1.河南省新乡市新星交通器材有限公司,最终得分79.20分;排序2.扬州市鑫通交通器材集团有限公司,最终得分63.11分;排序3.河南泰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最终得分51.28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修武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焦作市修武县竹林大道139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3503914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焦作市长恩路建业森林半岛5号楼8号商铺

联 系 人:庞女士

联系方式:187391932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女士         

电      话:18739193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