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1 阅读次数:1022次】
各交易主体: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招投标全流程的电子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发展信用经济、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提升服务效能。现就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行电子投标保函,利用“互联网+招投标”优势,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为降低投标人交易成本和资金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同时保证交易活动的严肃性,完善全流程电子化配套制度建设,自2020年4月1日起,在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项目,推行电子投标保函。
二、有关要求
自2020年4月1日起,在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项目,保证金递交方式采取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并行的运行模式,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各类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法,鼓励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参与交易活动。
1.银行转账递交方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
2.电子投标保函递交方法。投标人在获取项目招标文件后进行电子保函申请,按要求操作,在线选择保函平台申请电子保函,确认企业信息并选择银行/担保机构,由银行/担保机构为投标人在线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成功的电子投标保函系统自动确认生效,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
特此通知。
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