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7 阅读次数:2278次】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区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社会代理机构: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现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