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县马鞍石水库管理处委托,就马鞍石水库摊位(商铺)租赁权,采取竞价转让的方式进行招租。具体如下:
一、交易编号:修交易〔2016〕CQ09号
二、项目内容:马鞍石水库摊位(商铺)三年期租赁权,租金按年缴付。
三、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修武县马鞍石水库,共分为6个区域,8个标的。
A标的为冷饮区,位于大坝30、31、32、49号摊位;
B标的为工艺品区,位于大坝0、1、2、3、8、9、10、14、24、25、26号摊位;
C标的为工艺品区,位于大坝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号摊位;
D标的为特产区,位于大坝27、28、29、33、34号摊位;
E标的为自由贸易区,位于综合楼一层东1—东7间商铺(自西向东);
F标的为自由贸易区,位于综合楼一层西1—西6间商铺(自西向东)、二层东1间商铺(景区厕所对面);
G标的为餐饮区,位于综合楼顶东、西凉厅;
H标的为餐饮、冷饮区,位于支撑梁东、西2处摊位。
四、经营范围:
冷饮区—经营各式冷饮。
工艺品区—经营工艺品。
特产区—经营各类土特产品。
自由贸易区—自由经营除中式餐馆外的各类项目。
餐饮区—经营中式餐饮项目。
餐饮、冷饮区—经营冷饮、餐饮。
五、承租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或法人。
2、可以自行参加竞价,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价。
3、每一竞价者只能竞得一个标的,但每个标的均可报名参加。
六、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法人证明(法人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26日至2月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产权交易科(为民路101号,县粮食局四楼)。
八、现场踏勘方式:
自行踏勘。
九、竞价时间及地点:
1、竞价时间:A—D四个标的,2016年2月3日上午9:00
E—H四个标的,2016年2月3日下午3:00
2、竞价地点: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
十、竞价保证金:
竞价会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将相应标的保证金提交到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后附保证金缴纳一览表,竞价后退还)
收款人: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修武县城关镇支行
帐 号:100657354890010001
十一、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焦作电视台》、《修武县电视台》发布。
十二、联系事宜:
修武县马鞍石水库管理处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391—7709060
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91—7118979
十三、监督单位:
修武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7112812
修武县马鞍石水库管理处
2016年1月26日
附件:
马鞍石水库摊位(商铺)保证金一览表
标的 |
区域 |
摊位(商铺)位置/编号 |
保证金 (万元) |
A |
冷饮区 |
大坝30、31、32、49号摊位 |
10 |
B |
工艺品区 |
大坝0、1、2、3、8、9、10、14、24、25、26号摊位 |
10 |
C |
工艺品区 |
大坝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号摊位 |
15 |
D |
特产区 |
大坝27、28、29、33、34号摊位 |
10 |
E |
自由贸易区 |
综合楼一层东1—东7间商铺(自西向东) |
10 |
F |
自由贸易区 |
综合楼一层西1—西6间商铺(自西向东)、二层东1间(景区厕所对面) |
10 |
G |
餐饮区 |
综合楼顶东、西凉厅 |
10 |
H |
餐饮、 冷饮区 |
支撑梁东、西2处摊位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