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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道路交通标识广告位经营权项目(BOT)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27 阅读次数:1382次】

 

 

    交易编号:修交易(2015)CQ00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修武县道路交通标识广告位经营权项目(BOT),项目业主为修武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修武县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纪要及补充所有内容

2.3经营年限:不高于二十年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纪要及补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应为具有标志牌生产及安装能力的企业,所投入产品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八棱标志杆应具有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3.4具有良好的信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报名信息:

4.1报名时间:2015年4月30日至5月7日24:00前止

4.2报名方法:登陆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详见《关于实行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报名的通知》。

4.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5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4月30日至5月7日24:00前止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5月21日上午 9 时整,地点为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修武县粮食局四楼,为民

路101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为 2015年5月 21日上午9时整。地点为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修武县粮食局四楼,为民路101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修武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候先生                                 

电  话:0391-7136405

代理机构:河南德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晓晓                  

 电  话:15839181321

 

 

 

河南德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