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清退沉淀保证金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6-24 阅读次数:578次】
为了进一步规范保证金账户管理,加快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项目保证金的清退进度,已经具备保证金退款条件但仍未办理退款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6年7月24日前到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退款手续的,保证金将上缴国库。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0391-7118955
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6月24日

豫公网安备41082102410827号